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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家類
庭三家者以雍彻并专国政卒逐
昭公周大夫尹氏筦朝事浊乱王室子朝子猛更立连
年乃定故经曰王室乱又曰尹氏杀 王子克
甚之也(言/其)
(恶大/甚也)春秋举成败录祸福如此类甚众皆阴盛而阳微
下失臣道之所致也故书曰臣之有 (第 29a 页)
    桓王
史记曰桓王在位二十三年崩子庄王佗立帝王世纪曰桓王既失于信礼义陵迟男子淫奔谗伪

并作诸侯背叛搆怨连祸九族不亲故诗人刺之
    庄王
史记曰庄王四年周公黑肩欲杀庄王而立 王子克

伯告王王杀周公 (第 11a 页)
王子克
奔燕十五年庄王崩子僖王
胡齐立
    僖王
史记曰僖王三年齐桓公始伯五年僖王崩子惠王阆
(第 11a 页)
庭三家者以雍彻并专国政卒逐昭公
周大夫尹氏筦朝事浊乱王室子朝子猛更立连年乃
定故经曰王室乱又曰尹氏杀 王子克
甚之也春秋举
成败录祸福如此类甚众皆阴盛而阳微下失臣道之
所致也故书曰臣之有作威作福害于尔家凶于尔国 (第 15a 页)
 遍皆所以进养君德也而有数焉所以定其嫡庶之

 分也圣人之教天下之大防也
左传桓公十八年周公欲弑庄王而立 王子克
辛伯告
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 (第 8b 页)
王子克
奔燕初子仪有宠于桓
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
本也周公弗从故及
 臣若水通曰嫡庶正 (第 8b 页)
   宋 真德秀 撰
 齐家之要
  定国本
   嫡庶之分宜辨
春秋左氏传桓十八年周公欲弑庄王而立 王子克(庄/王)
(桓王太子王子/克庄王弟子)
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王子克 (第 1a 页)
 齐家之要
  定国本
   嫡庶之分宜辨
春秋左氏传桓十八年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庄/王)
(桓王太子王 子/克
庄王弟子)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 (第 1a 页)
王子克

奔燕(辛伯周/大夫)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
諌曰并后(妾如/后)匹嫡(庶如/嫡)两政(臣擅 (第 1a 页)
变也天子不革命诸侯不变礼礼革以荒是有大丧乃
至于六年不克葬于是丁亥庄王三年王杀黑肩 王子
奔燕在坤之离离之错履天子受之离之突如诸侯
受之故天子内也诸侯外也天子静也诸侯动也动而
吉则以吉动而凶 (第 2b 页)
  三代书同文
三代之时天下书同文故春秋左氏所载人名字不以
何国大抵皆同郑公子归生鲁公孙归父蔡公孙归生

楚仲归齐析归父皆字子家楚成嘉郑公子嘉皆字子
孔郑公孙段印段宋褚师段皆字子石郑公子喜宋乐
喜皆字子罕楚公子黑肱郑公孙黑孔子弟子狄黑皆字子晰鲁公子翚郑公孙挥皆字子羽邾子克楚斗克 周王子克
宋司马之臣克皆字曰仪晋籍偃荀偃郑公
子偃吴言偃皆字曰游晋羊舌赤鲁公西赤皆字曰华
楚公子侧鲁孟之侧皆字 (第 6b 页)
 子石郑公子喜宋乐喜俱字子罕楚公子黑肱郑公
 孙黑孔子弟子狄黑俱字子晰鲁公子翚郑公孙挥
 俱字子羽邾子克楚斗克 周王子克
宋司马之臣克
 俱字曰仪晋籍偃荀偃郑公子偃吴言偃俱字曰游
 晋羊舌赤鲁公西赤俱字曰华楚公子侧鲁孟之侧 (第 23a 页)
诚意伯诗词好文亦简健藏机蓄谋如其为
人所著郁离子见识亦高非龙门子之比苏平仲用意
大苦遣辞太繁缛不可法 王子克
文精密但气弱方希
直志高气锐而辞锋浩然足以发之故其文奇峻有光
燄真近世豪杰之士杨东里文典则无浮泛之病 (第 5a 页)
敬王〈注〉昭二十二年名丐王子猛之母弟 东王〈注〉昭二十三年敬王居狄泉在王城东故谓之东王周桓公〈注〉隐六年 周公黑肩〈注〉桓五年
虢公林父〈注〉桓五年王卿士 虢仲〈注〉桓八年王后〈注〉桓八年纪女桓王后 纪季姜〈注〉桓九年 王子克
〈注〉庄王弟 子仪〈注〉并桓十八年
蔿国〈注〉周大夫 子国〈注〉并庄十六年字也
王后〈注〉陈女襄王子
,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
辛伯
按《左传·桓公十八年》:周公欲弑庄王,而立 王子克,
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 王子克
奔燕,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
回见《庄子》;林雍、林不狃、林楚世仕季氏,故曰:林氏之先,皆季氏之良也。然桓王之孙又有林茂、林英者, 王子克
之子也。恐有差讹,不应一族。而同名、氏者两人,又有丘林氏改为林,魏姓也。
臣谨按:林氏在唐末为昌宗而
桓王林〈平王孙,泄父子。〉卫宣公晋〈桓公子。〉虞公 虞叔
楚瑕丘 随少师 鲁严公同〈桓公子。〉郑昭公忽〈厉公兄。〉高渠弥 郑子亹〈昭公弟。〉右公子职  王子克 
纪侯
纪季 齐伯氏 寺人貂 易牙 常之巫〈师古曰:齐〉桓时人也。见《吕览》。
卫公子开方 釐王胡齐〈
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四年,卫州吁弑桓公而立,周公欲弑庄王,而立 王子克,
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 王子克
奔燕,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
伋,以报宣公。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为惠公。
《左传》:周公欲弑庄王,而立 王子克,
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 王子克
奔燕,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
庄王四年,王及辛伯杀周公黑肩。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桓公十八年,秋,七月,周公欲弑庄王,而立 王子克,
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 王子克
奔燕,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
按《史记·周本纪》:庄王四年,周公黑肩欲杀庄王而立 王子克。
辛伯告王,王杀周公。 王子克
奔燕。襄王十四年,夏,辛有适伊川。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夏,辛有适伊川,见被发
,并专国政,卒逐昭公。周大夫尹氏筦朝事,浊乱王室,子朝、子猛更立,连年乃定。故经曰王室乱,又曰尹氏杀 王子克,
甚之也。春秋举成败,录祸福,如此类甚众,皆阴盛而阳微,下失臣道之所致也。故书曰:臣之有作威作福,害于
所不有,卒隳元和巳成之业,吁可惜哉。
《嫡庶之分宜辨》
《春秋左氏传》:桓十八年,周公欲弑庄王,而立 王子克,
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 王子克
奔燕,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
,并专国政,卒逐昭公。周大夫尹氏筦朝事,浊乱王室,子朝、子猛更立,连年乃定。故经曰王室乱,又曰尹氏杀 王子克,
甚之也。春秋举成败,录祸福,如此类甚众,皆阴盛而阳微,下失臣道之所致也。故书曰:臣之有作威作福,害于
去归。二十三年,桓王崩,子庄王他立。
庄王本纪
按《史记·周本纪》:庄王立四年,周公黑肩欲杀庄王而立 王子克。
辛伯告王,王杀周公。 王子克
奔燕。十五年,庄王崩,子釐王胡齐立。
釐王本纪〈按釐王通志作僖王〉
按《史记·周本纪》:釐王立三年,